
家庭团聚
什么是IPAS家庭团聚?
在某些情况下,家庭成员可能会被安置在不同的收容中心。IPAS家庭团聚计划允许家庭成员申请共同居住在同一所IPAS收容中心。如需申请IPAS家庭团聚,请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家庭团聚的双方均须分别以书面形式联系[email protected],提出家庭团聚申请。
申请中必须包含所有申请团聚的符合条件人员的姓名、TRN号码、当前安置中心以及亲属关系类型。
家庭团聚的申请资格
哪些人符合IPAS家庭团聚的申请条件
目前正在申请国际保护的直系亲属,包括:
- 丈夫、妻子或伴侣,
- 未满18岁的未成年儿童(需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以及
- 有受抚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18岁以下儿童)的成年人。
能够证明存在抚养关系的受抚养家庭成员。例如,因护理或医疗需求而依赖子女照料的成年子女的父母。请注意:
- IPAS必须确信双方均有意共同生活。IPAS可能会联系一方或双方,以确认情况属实。
- 如果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能够入住该家庭中一名或多名成员已居住的IPAS住宿地点,IPAS将予以协助。
- IPAS能否协助处理符合条件的家庭团聚申请,取决于IPAS是否有合适的住宿条件。
请注意,已收到国际保护申请裁决结果,并被认定为难民、获得附带保护身份或因人道主义原因获准居留的人员,不符合IPAS提供的住宿安排条件。
请注意,由于IPAS住宿设施容量有限,目前已获批准的转校申请需等待较长时间。
此外还应注意,IPAS家庭团聚与《2015年国际保护法》下的家庭团聚有所不同。后者向某些家庭成员颁发移民许可,允许他们与国际保护声明的持有人一同在爱尔兰居住。
了解有关国际保护持有者家庭团聚的更多信息。

